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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4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函〔202314号)要求,做好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教发厅函202049)有关规定,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统计,夯实各方责任,确保本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报送内容和方式

(一)填报四项数据表。分别是《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专任实验室人员情况表》(基表五)、《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各数据表样表及填报说明见附件1。

(二)报送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22-2023学年(即20229月1日至20238月31日)。

(三)报送数据采用网上填报电子邮件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登录“实验室数据上报系统”报送数据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2,专业代码见附件3。四项数据表经网上填报、审核、导出、打印,形成纸质报送材料(请用A4纸打印1份),经学院审核、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院章,扫描形成PDF文件,以“单位名称+建制实验室名称+管理员姓名”命名发送至实验室建设科邮箱:osysjsk@jnu.edu.cn

、报送时间

网上报送截止时间是20239月22日,请各相关单位务必在此时间前完成数据网上填报工作,并将电子扫描件报送至建设科邮箱

其他事项

实验室名称及管理员信息见附件2,如实验室管理员有变动的,或登录有问题的,可联系我处修改。

实验课程、实验项目和人时数数据须与人才培养方案、本年度实验教学大纲一致,我处将其作为实验教学相关经费的分配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完整

我处将组织专业人员审核并抽查部分单位上报数据,数据核实与抽查时间为2023年9月23日至28日。

(联系人:蒋泽芳,电话:85220068,交流QQ群:636021456)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样表及填报说明.doc

附件2 实验室数据上报系统使用说明.doc

附件3 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rar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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