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购用管理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近日,贵阳发生疑似甲酸甲酯泄漏事故,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强调,近期全国多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校园安全事件,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购用管理,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扛起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和落实危险化学品管控措施,全力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管理无失职、无漏洞、无死角。
二、加强实验安全检查和培训
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和闭环整改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管理体制、安全宣传教育、危险源管理、安全设施与环境和安全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抓好问题整改和安全防范,确保整改情况落实到位。同时,各单位在近期要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培训和风险防控意识监督,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制。
三、按规按需采购危险化学品
1、易制毒及易制爆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公安及药品监管部门认定的管控类化学品,购买前必须按要求提交申请,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批并向有关部门备案后方可购买。
2、危险化学品原则上应通过学校的化学品管理平台向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许可资质的供应商购买。
3、危险化学品必须按需采购,不得大量采购囤积危险化学品。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
1、存放化学品的实验室,须建立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目录、动态使用台账,并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或安全周知卡,方便查阅。
2、化学品设置专用空间有序分类存放,标识清晰,固体、液体不混乱放置,配伍禁忌化学品不得混放,试剂不得叠放,定期清理过期药品、无累积现象,危险化学品、管控类化学品按规定严格做好专人专柜管理。
3、气体钢瓶应控制在最小需求量,合理固定,存放点须通风、远离热源、避免暴晒,管路标识清楚、去向明确,危险空间有相应的气体监控和报警装置。
4、做好风险评估,实验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五、做好化学品废物处置工作
1、废旧空玻璃试剂瓶、废碎玻璃器皿不得使用,及时回收。
2、危险化学品使用后产生的废渣、废液、废气等废弃物,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不得私自排放,污染环境。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