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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备未能正常开放共享的贵重仪器设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5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根据《暨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管理细则(试行)》(附件1)文件精神,强化贵重仪器设备信息化、精细化管理,规范仪器设备数据采集。请各单位对单价40万元(含)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进行自查,统计本单位未能正常开放共享的贵重仪器设备,包含用于户外使用、出现故障或处于维修状态以及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贵重仪器设备仪器设备管理单位填写《暨南大学未能正常开放共享的贵重仪器设备报备表》(附件2),汇总至所在学院、研究院(中心),和填写《暨南大学未能正常开放共享的贵重仪器设备汇总表》(附件3),一并6月30日前向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设备管理科(联系人:饶老师;联系电话:85228391;地点:行政办公楼307室

特此通知

附件1-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暨通〔2021〕20号).PDF

附件2-暨南大学未能正常开放共享的贵重仪器设备报备表.docx

附件3-暨南大学未能正常开放共享的贵重仪器设备报备汇总表.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