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根据《暨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细则(试行)》(暨通〔2021〕20号)(见附件一)的要求,学校将开展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考核目的
学校实施评价考核目的是加强贵重仪器设备信息化、精细化管理,规范数据统计,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并依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二、评价考核范围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单价40万元(含)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在2021年1月1日至 6月30日的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及开放共享情况。
三、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安排 | 工作安排 | 参考文件 |
1 | 7月1-5日 | 各单位自查,核实每台设备填报人,如有错漏,联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陈老师修改 | 附件二 |
2 | 7月6-15日 | 设备管理员填报所管理仪器设备的相关使用信息,并提交至单位管理员 | 附件三 |
3 | 7月6-15日 | 单位管理员审核仪器数据、撰写本单位自评报告,并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附件四 |
4 | 7月16日前 | 单位管理员打印自评报告相关表格,交至行政楼308或番禺校区自编21栋302 | |
5 | 9-10月 | 学校组织专家现场核查 | |
四、注意事项
1. 此次报送工作为系统填报,请登录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https://lims.jnu.edu.cn/)进行填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2. 请各学院、研究院(中心)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加强使用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小曼,电话:85220072,QQ工作群:731977663)
附件一 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暨通〔2021〕20号).PDF.pdf
附件二 暨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设备清单.xls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