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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环境改造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15-10-30

发布日期:2009-03-02

1、 每学期由实验室负责人提交实验室维修申请报告(写明维修计划及简单的布局图),由所在院系审核汇总后送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2、 管理科接报告后,派工作人员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办公,对施工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然后请有关部门作出工程造价预算; 
3、 工程造价预算在一万元以下的,由管理科根据实验课的实际需求对改造项目进行把关;工程造价预算在一万元以上的须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科以上干部论证通过后,才可施工; 
4、 临时维修计划(包括紧急维护)以书面或电话与实验室管理科联系,管理科根据具体情况通知有关部门予以维修或抢修; 
5、 环境改造计划论证通过后,由实验室管理科通知学校维修科派出施工质量好、信誉佳的工程队进行施工; 
6、 工程完工后,实验室管理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若发现质量问题则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返工,直至使用单位满意为止; 
7、 工程验收合格后,实验室管理科负责做好结算单送审核及工程款结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