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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第5次化学实验试剂及废液等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4

 

校内各单位:

实验废液转移处置工作即将开始。为使我校实验室废液和废旧药品(包括药品试剂空瓶)转移处理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于20161017日前,递交实验室废液和废旧药品处理清单,清单上必须写上院系名称、实验室名称、实验室负责人及联系电话,以及废液和废旧药品的名称及数量,清单一式二份,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一份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实验室技术安全科(含电子版),否则拒收;一份与废液回收公司现场核对时使用。

下载路径:

暨南大学主页→管理服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下载中心→实验室管理科→实验室废液和废旧药品处理清单→实验室废液和废旧药品处理清单.xls

2废液和废旧药品的容器上必须使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配发的标签,并按要求填写。成分复杂的废液,要标明其酸碱性。自行做好包装工作,包装箱要结实,包装箱需附上清单。具体要求见下载的“实验室废液和废旧药品处理清单”备注栏。

3、剧毒品、含有剧毒品成分的废液和空瓶(主要指含碘类、砷类、汞类、氰类、六价铬类、生物实验室、放射性废物、爆炸类等废试剂),不属于本次实验室废液和废旧药品转移处置范围之内,对于该类废试剂请各单位单独报送。

4废液禁止存放在玻璃试剂瓶中,所有回收的玻璃瓶中不允许有液体。

5、请各单位务必按照要求填写清单,不符合要求的,回收公司拒收;请各实验室将清单交学院后,由学院统一报送,清单递交地点:行政办公大楼3311室;联系电话:85220467;联系人:黄小勇。

注:含乙氰的废液处理费用达到800/公斤,是其他废液的40倍,乙氰的浓度须浓缩到90%以上。未浓缩者,费用自理。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