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废旧气瓶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8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气瓶的安全管理,预防气瓶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处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废旧气瓶清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对废旧气瓶情况进行自查,填写《实验室废旧气瓶清查统计表》(见附件),由所在学院统一于10月21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实验室技术安全科(行政楼312室)。
二、此次统计范围为各单位自行购买或随设备配发的废旧气瓶,不包括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仓库领取的气瓶。
三、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85220467
附件:《实验室废旧气瓶清查统计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