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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庆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9
 

各校区、各单位、各实验室:

为建立平安校园,营造安全氛围,确保“110周年校庆”顺利进行,结合近期我校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自查整改阶段(119-1113日)

各单位按照《暨南大学关于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的规定(暨通〔201624号,详见附件,以下简称《规定》)进行自查,逐条逐项落实。

(二)学校检查阶段(1114-1118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落实《规定》情况进行检查。

二、具体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务必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二)根据《规定》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特别是二级学院和实验室负责人要担当起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

(三)检查中发现问题一律发整改通知书并予以通报,并根据整改情况,约谈相关单位一把手。

特此通知。

附件:《暨南大学关于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的规定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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