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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前论证流程

发布时间:2016-12-13
 

单台金额大于等于10万元的仪器设备购置前需进行论证,具体论证过程及要求如下图所示:


 

 

温馨提示:

1.仪器设备的技术参数指标一旦通过论证,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得再做修改;

2.贵重仪器设备购置经费必须落实,按经费类别填写经费卡号,并请相应职能管理部门签字。购置经费及卡号一旦确认,招标采购及结算过程中不得再做修改;

3.购置预算为3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须承诺纳入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管理。并在论证前提供校内同类设备存量分布表,分析现有同类仪器设备共享情况和使用效益。


 办公地址:行政楼331;

 办公电话:85220069、8522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