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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第4次处置化学实验试剂及废液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1

校内各单位:

实验废液转移处置工作即将开始。为使我校实验室废液和废旧药品(包括空瓶)转移处理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于2017515日前,递交实验室废液和废旧药品处理清单。清单上必须写上院系名称、实验室名称、实验室负责人及联系电话,以及废液和废旧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并加盖单位公章。清单一式一份(含电子版)。

清单表格下载地址:

http://lab.jnu.edu.cn/model/TwoGradePage/newsdetail.aspx?id=297&columnId=176

2废液和废旧药品的容器上必须贴上标明主要成份等内容的标签(实验室与设备处印制专用标签),标签要清晰方便送审。成分复杂的废液,要标明其酸碱性。包装箱需附上清单;自行做好包装工作,包装箱要结实。具体要求见下载的“实验室废液和废旧药品处理清单”备注栏。

3、剧毒品、含有剧毒品成分的废液(主要指含碘类、砷类、汞类、氰类、六价铬类、生物实验室、放射性废物、爆炸类等废试剂),不属于本次实验室废液和废旧药品转移处置范围之内,对于该类废试剂请各单位单独报送。

4废液禁止存放在玻璃试剂瓶中,所有回收的玻璃瓶中不允许有液体。

5、请各单位务必按照要求填写清单,不符合要求的,回收公司拒收;请各实验室将清单交学院后,由学院统一报送(含电子版)。清单递交地点:行政办公大楼3312-1室;联系人:黄小勇;联系电话:85220517

6、有需要空桶的单位,请派人到仓库领取。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85220067

注:含乙氰的废液处理费用达到800/公斤,是其他废液的40倍,乙氰的浓度须浓缩到90%以上。未浓缩者,费用自理。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