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大型仪器设备2016-2017年度评价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年度考核评价的规定要求,现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好所属各实验室做好本次数据统计填报工作,如实填报、杜绝漏报和弄虚作假。一是按照《暨南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年度评价表》(见附表1)的要求,将所有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见附表2)使用情况按学年度逐台填报;二是认真填写03类单价40万元(含)以上精密贵重仪器(见附表3)的年使用情况表(附表4)。
请在9月26日前将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上报我处设备管理科(行政楼307室),联系人:肖老师,电话85228391。我处完成统计后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评价结果。
番禺校区、珠海校区、深圳旅游学院及华文学院请参照校本部组织填报大型贵重仪器年度评价表及精密贵重仪器年使用情况表,并按时将纸质材料上报我处。
附表1
附表2
附表3
附表4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一七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