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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8年4月份实验室废弃物资处置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8

校内各单位:

我处拟进行4月份实验室废液和废旧药品(包括空瓶)转移处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于2018420日前,递交实验室废液和废旧药品处理清单.清单须写明院系名称、实验室名称、实验室负责人及联系电话,以及废液和废旧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并加盖单位公章。清单一式一份(含电子版)。


2废液和废旧药品的容器上必须贴上标明主要成份等内容的标签(实验室与设备处印制专用标签),标签应清晰方便送审。成分复杂的废液,应标明其酸碱性。包装箱需附上清单;各单位自行做好包装工作,包装箱应结实。具体要求见下载的“实验室废液和废旧药品处理清单”备注栏。


3、剧毒品、含有剧毒品成分的废液(主要指含碘类、砷类、汞类、氰类、六价铬类、生物实验室、放射性废物、爆炸类等废试剂),不属于本次实验室废液和废旧药品转移处置范围之内,对于该类废试剂请各单位单独报送。


4废液禁止存放在玻璃试剂瓶中,所有回收的玻璃瓶中不允许有液体。


5、请各单位务必按照要求填写清单,不符合要求的,回收公司拒收。请各实验室将清单交学院后,由学院统一报送(含电子版)。清单递交地点:行政办公大楼3312-1室,联系人:黄小勇,联系电话:85220517


6、有需要空桶的单位,请派人到仓库领取。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85220067

注:含乙腈的废液处理费用达到800/公斤,是其他废液的40倍,乙腈的浓度须浓缩到90%以上。未浓缩者,费用自理。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