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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30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186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校决定在全校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现将具体活动通知如下:

一、要求

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1869号)要求,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校园,着力提升师生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6月在全校开展。

(一)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1.各单位要按照《通知》的精神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观看影视录像和邀请专家专题辅导等形式,推动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广大学生安全意识,督促教职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组织参加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学校将按照广东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参加“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随手拍”等活动,充分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3.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组织观看相关安全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深刻吸取教训,推动完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二)开展安全检查活动

为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我校本科评估审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决定开展安全综合检查活动:

1.自查整改阶段(61-66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层层抓落实,不留任何安全死角。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1)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管理监督、安全环境、队伍建设、危险品废弃物回收处理、应急预案建立等方面的安全工作情况;

2)化学品安全、用电安全、设备使用安全、防火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等;

3)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及各类消防隐患。

2.学校检查阶段(67-68日)

学校组织专家到各个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一律发整改通知书并予以通报;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追究有关单位或个人安全管理责任。

(三)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1.各单位要摸清本单位安全风险点,加强管理;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和管理的单位要摸清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底数,认真辨别安全风险点,尤其是涉及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点;

2.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及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重点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存储、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3.各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档案制度,落实档案建设,加强管理各类危险品使用台账;校内各实验室通过“化学品平台”实现危险化学品和实验气体的使用全过程台账管理。

(四)开展应急演练专题活动

各单位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要求,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有针对性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和科学性,防止在演练中发生安全事故,提高师生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请各单位于6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保卫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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