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暨南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3号)以及省厅相关文件精神,为提高“创新型”、“实践型”人才的培养质量,建设高水平的实验实践教学平台,凝聚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建设一批能开放共享、具有辐射作用的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及项目建设要求
“暨南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紧紧围绕示范中心优质、特色实验教学资源转化虚拟仿真项目作为研究方向,鼓励科研项目、成果转化应用于教学。结合申报单位现有实验室建设情况和专业实验教学需求,综合考察实验教学内容与资源、实验教学方式与方法、实验教学组织与评估、实验教学效果与影响、实验团队建设与服务等要素。
项目要求具备前期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及资源的建设基础,经费在立项协议签订后一次性拨付。根据中央财政资金使用规定,项目经费须在2019年年底前支付完毕。
二、申报范围
按照我校的整体规划,暨南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以培育2019年“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为目标。根据教育部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展认定的专业范围,我校以下专业类别可参加本次申报。
2019年度项目分类 | |||
理科类 | 物理学类 | 医学类 | 医学基础类 |
化学类 | 中医类 | ||
电气类 | 法医学类 | ||
土木类 | 医学技术类 | ||
林业工程类 | 公共卫生与 预防医学类 | ||
农业工程类 | 文科类 | 法学类 | |
矿业类 | 经济管理类 | ||
建筑类 | 教育学类 | ||
植物类 | 体育学类 | ||
动物类 | 历史学类 | ||
自然保护与 环境生态类 | 艺术学类 | ||
文学类 (含新闻传播学) |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报单位填写《暨南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申请书》,并于2018年6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实验室建设科(行政楼331),电子版发至邮箱:jlzhang@jnu.edu.cn。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522006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