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0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暑假将至,各单位要加强对实验安全工作的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现就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
1、各单位要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制定明确的值班、值日表,并切实履行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2、贵重仪器设备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要按规定妥善保管,严格规范管理和使用,严防丢失或被盗;
3、暑假期间需要做实验的,要求至少保证两人在场,并于学校放假前报请学院(中心、所)主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领导批准;
4、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严格按照实验规程操作进行;严禁在实验室使用大功率明火设备,严禁在实验室使用电磁炉烹饪饭菜,严禁在实验室进食,严禁在实验室过夜,确保安全实验;
5、放假前,请各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自查记录备查;
6、放假期间,学校将组织人员不定时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相关单位。
二、关于实验室安全培训与考试工作
为落实实验室准入制,请各单位于7月20日前将下学期实验室安全培训与在线考试计划(附件)报我处,以便我处做好相关安排。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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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