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学院、中心、研究所: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25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通知精神,学校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序号 | 检查时间 | 受检单位 | 备注 |
1 | 9月12日上午8:30-12:00 | 第二理工楼、生科院大楼 | |
2 | 化学楼、第二理工楼 | ||
3 | 9月12日下午15:00-17:30 | 药学院大楼 | |
4 | 蒙民伟理工楼、南海楼、科学馆 | ||
5 | 9月13日上午8:30-12:00 | 成教楼、旧印刷厂楼、旧生医楼 | |
6 | 番禺校区实验室 | ||
7 | 9月13日下午15:00-17:30 | 医学院大楼,生物楼南楼 | |
8 | 9月14日上午8:30-12:00 | 珠海校区 |
二、检查方式
(一)专家组根据教育部检查标准(见附件)和各单位自查报告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实地检查;
(二)本次检查将严格标准,对每个实验室进行逐一检查。
三、检查结果
检查结束后,学校根据专家组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根据检查情况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采取全面检查方式,检查期间要安排好人员陪同检查,确保实验室处于工作状态,并配合好检查组专家工作;
(二)各单位根据检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分类存放以备专家检查;
(三)各单位明确一名安全检查工作联络人。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科技处 保卫处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