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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7

校内各学院、中心、研究所: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25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通知精神,学校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序号

检查时间

受检单位

备注

1

912日上午8:30-12:00

第二理工楼、生科院大楼

2

化学楼、第二理工楼

3

912日下午15:00-17:30

药学院大楼

4

蒙民伟理工楼、南海楼、科学馆

5

913日上午8:30-12:00

成教楼、旧印刷厂楼、旧生医楼

6

番禺校区实验室

7

913日下午15:00-17:30

医学院大楼,生物楼南楼

8

914日上午8:30-12:00

珠海校区

二、检查方式

一)专家组根据教育部检查标准(见附件)和各单位自查报告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实地检查;

(二)本次检查将严格标准,对每个实验室进行逐一检查。

三、检查结果

检查结束后,学校根据专家组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根据检查情况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采取全面检查方式,检查期间要安排好人员陪同检查,确保实验室处于工作状态,并配合好检查组专家工作;

(二)各单位根据检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分类存放以备专家检查;

(三)各单位明确一名安全检查工作联络人。

特此通知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科技处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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