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室实验气体和冰箱的安全管理以及危险化学品台账管理,减少安全事故隐患,学校计划于近期开展相关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对全校实验气体和冰箱的使用现状以及危险化学品台账建立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现将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实验室实验气体和冰箱的安全管理
严格按照《实验气体和冰箱安全检查标准》(附件1)进行管理。
(二)危险化学品的台账建立情况
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标准》(附件2)进行管理,并参照《暨南大学危险化学品台账管理规范》(附件3)建立信息化的动态使用台账。
二、检查形式
(一)实验室自查(2018年12月6日-2018年12月22日)
有关实验室根据《实验气体和冰箱安全检查标准》、《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标准》(附件1、2)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尽快完成整改,并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化学品动态使用台账。同时,各实验室填报《实验气体、冰箱和危险化学品台账及隐患报告表》(附件4),并于2018年12月22日前上报至学院(研究院、中心)。
(二)学院(研究院、中心)检查(2018年12月23日-2018年12月30日)
所有相关学院(研究院、中心)依照上述检查内容,根据《实验气体和冰箱安全检查标准》、《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标准》(附件1、2)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检查,并汇总本单位的《实验气体、冰箱和危险化学品台账及隐患报告表》(附件4),于12月31日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三)学校督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2日)
学校根据各有关单位自查和上报材料情况,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学校将对表现较差的实验室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对存在安全隐患且不及时完成整改的单位和实验室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其它要求
(一)请各相关单位和实验室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专项检查工作,共同为教学科研营造良好环境。
(二)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督查两种方式,请自行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以备专家检查。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