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8年度暨南大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1
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79号)转发给贵单位,请根据要求填写《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报告一并报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备案。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是五年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请各示范中心高度重视、如实填写。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媒体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暨南大学)
经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暨南大学)
生命科学与技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暨南大学)
二、考核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2019年1月4日前,提交纸质材料,年度报告(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见附件1)签字盖章后送至我处。
(二)2019年1月9日前,召开专家评审会议,PPT汇报,每个中心汇报+答辩时间约15分钟(具体会评时间另行通知)。
(三)2019年1月15日前,公示考核结果,考核通过的示范中心年度报告电子文件上传至教育部系统(http://222.27.186.55/sfzx/)。
(四)2019年1月30日前,示范中心在所属网站公开年度考核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材料报送
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科(行政楼331室),电子版发送至:jlzhang@jnu.edu.cn。联系人:张佳琳,85220068。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的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