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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6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元旦以及寒假将至,为确保学校实验室科研及教学的安全和正常运行,维护实验室安全稳定,落实实验室安全相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专家组对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实验室自查整改阶段(即日起-201916日)

各单位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见附件中的附件1)进行自查,主要自查以下内容:

1、制度建设、管理监督、安全环境、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建立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2、化学品安全、用电安全、防火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

3、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

4、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2.2.5条要求各实验室务必进行危险性实验风险评估与准入机制。

5、结合各单位《实验气体、冰箱和危险化学品台账及隐患报告表》进行复查。

各单位组织相关负责人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制定详细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建立安全隐患台账。

(二)学校检查阶段(201918-115日)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学校组织专家到各个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二、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活动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层层抓落实,不留任何安全死角。

2、检查中发现问题一律发整改通知书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按《暨南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