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安全检查“回头看”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3-15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学校于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15日对全校4个校区理、工、医、药等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林如鹏书记、宋献中校长、张荣华副校长、叶文才副校长分别对《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相关单位务必按期做好整改,学校于3月6日至7日组织专家对实验室安全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现将安检查“回头看”发现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要求通报如下:
一、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单位对实验室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一。学校向23个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截至目前,已有19个单位上报了整改报告,有4个单位未提交,分别是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实验技术中心、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和病原微生物研究院。
(二)原有隐患整改不彻底,新的安全隐患又再次产生。136个安全隐患中已整改到位69个,检查中又新增安全隐患9个,待整改76个。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把安全贯穿于实验室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的全过程。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拉单挂账,及时整改,尚未提交整改报告的务必在3月19日前提交,未整改到位的单位制订整改计划上报我处并限期整改。
(二)强化隐患分级管理,确保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务必做到消灭存量、遏制增量,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形成合力,协同整改。
(三)狠抓安全检查,推动安全监管走向严紧硬。认真落实学校林如鹏书记、宋献中校长关于安全工作“务必加强管理、对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改,确保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批示,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整改不到位者按照《暨南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暨通﹝2017﹞44号)问责。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