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2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我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20-2022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实验室建设项目库在库项目调整及新增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按照集体讨论、充分论证、民主决策原则,完成项目申报和学院排序。
2.建设目标符合实验室建设规划,满足人才培养方案和实验教学大纲需要,具备实施条件。
3.项目预算须做实做细、有理有据,货物及服务类项目提供采购清单和询价依据,工程类项目提供工程预算书。
二、申报内容
1.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环境改造,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或老旧教学实验室环境改造。
2.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设备填平补缺,即本科实验教学大纲所需设备的填平补齐和更新、升级,特别是实验内容升级、教学手段更新所需设备。
3.兼顾本科生、研究生共享的公共实验平台。
二、项目编报
1.在库项目调整。各单位根据实验室建设需求及设备市场价格变化调整预算,对已入选2019-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库尚未出库的项目(附件1),重新编报项目申报材料(附件2)。
2.新增项目申报。各单位根据实验室建设需求编报项目申报材料(附件2)。
3.材料报送。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实际需求提交申报材料至学院,学院组织专家论证并排序后,将项目申报材料(附件2)联同学院论证报告(附件3)、学院排序表(附件4)于4月3日前报送至实验室建设科(行政楼331)。
三、时间安排
2020-2022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按照组织规范、评审科学、推进有序的工作要求,拟定申报工作程序如下表。
时间节点 | 工作程序 | 工作内容 |
3月下旬 | 项目编报 | 发布校内通知,部署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启动项目编报,4月上旬回收申报材料。 |
4月中旬 | 在线提交 | 完成待建项目实地调研和申报材料在线提交。 |
5月上旬 | 项目评审 | 组织校内外专家分组评议实验室建设项目和大仪设备的购置,并将反馈意见返回给各单位。 |
5月下旬 | 项目入库 | 完成2020-2022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入库、排序、资料整理等工作。 |
6月上旬 | 提交财务处 | 完成入库项目资料提交财务处,并配合财务处做好后续工作事项。 |
(联系人:马如停;联系电话:85220068;交流Q群:456363445)
附件1 2019-2021年度在库项目一览表
附件2项目申报材料
附件3项目申报学院论证报告
附件4学院排序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