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月份实验室废液空试剂瓶转移处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5
校内各单位:
2019年11月份实验室废液空试剂瓶转移处置工作定于11月18日上午进行。为使转移处置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验室空试剂瓶必须按上报送审的清单内容上送,没有上报清单的单位,请不要上送。
2、待回收空试剂瓶必须使用纸箱封装,并在纸箱外贴上标签(主要成份:空瓶,危险情况:酸碱填写腐蚀、有机物填写有毒,安全措施:封装,产废单位:暨南大学XX学院,地址:楼宇房号,电话:相关实验室人手机,批次:空,生产日期:回收当天日期),标签要清晰,方便送审。
3、特别提醒:所有回收的空玻璃瓶中不允许有液体。
4、待回收废液必须使用25L专用桶,并在废液桶外贴上标签(主要成份:废液主要成分,危险情况:酸碱填写腐蚀、有机物填写有毒,安全措施:封装,产废单位:暨南大学XX学院,地址:楼宇房号,电话:相关实验室人手机,批次:空,生产日期:回收当天日期),标签要清晰,方便送审。
5、没有按上述要求操作的,概不接收。
6、回收时间及地点:
药学院:09:30—10:00在药学院大楼回收药学院(其他学院后续安排)实验室废液空试剂瓶,请按要求做好回收准备工作,请按时将废液空试剂瓶送到指定地点,装满即止,并注意运送安全。
番禺校区:09:15—10:00在番禺校区南门内侧回收实验室空试剂瓶,请番禺校区各单位按要求做好回收准备工作,按时将空试剂瓶送到指定地点,装满即止,并注意运送安全。
没有在上述时间和要求内送达的单位,请自行做好安全处理工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