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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1月份第2次实验室废空试剂瓶转移处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8

校内各单位:

11月份第2次实验室废空试剂瓶转移处置工作定于1120日上午进行。为使转移处置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待回收废空试剂瓶必须使用纸箱封装,并在纸箱外贴上标签(主要成份:空瓶,危险情况:酸碱填写腐蚀、有机物填写有毒,安全措施:封装,产废单位:暨南大学XX学院,地址:楼宇房号,电话:相关实验室人手机,批次:空,生产日期:回收当天日期),标签要清晰,方便送审。

2、特别提醒:所有回收的空玻璃瓶中不允许有液体。

3、没有按上述要求操作的,概不接收。

4、回收时间及地点: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仓库:09:3010:00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仓库回收实验室废空试剂瓶,各单位(药学院以外)按要求做好回收准备工作,请按时将废空试剂瓶送到指定地点,装满即止,并注意运送安全。

药学院09:1510:00在药学院大楼回收实验室废空试剂瓶,请药学院按要求做好回收准备工作,按时将废空试剂瓶送到指定地点,装满即止,并注意运送安全。

没有在上述时间和要求内送达的单位,请自行做好安全处理工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