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9年度暨南大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4
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请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继续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和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41号)要求认真填写《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报告一并报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备案。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是五年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请各示范中心高度重视、如实填写。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媒体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暨南大学)
经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暨南大学)
生命科学与技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暨南大学)
二、考核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2020年1月2日前,提交纸质材料,年度报告(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见附件1)签字盖章后送至我处。
(二)2020年1月10日前,召开专家评审会议,PPT汇报,每个中心汇报+答辩时间约15分钟(具体会评时间另行通知)。
(三)2020年2月28日前,公示考核结果,考核通过的示范中心年度报告电子文件上传至教育部“高校教学实验室年度报告管理系统”(http://222.27.186.55)。
(四)2020年2月28日前,示范中心在所属网站公开年度考核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材料报送
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科(行政楼331室),电子版发送至:jlzhang@jnu.edu.cn。联系人:张佳琳,85220068。
附件: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2019).docx
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继续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和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pdf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