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7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各校区管理委员会:
假期将至,各单位要加强对实验安全工作的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现就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实验室相关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做好自查工作,制定明确的值班、值日表,并切实履行值班人员工作职责;制定寒假期间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逐层如实上报。
2、假期前做好安全自查工作。各单位在寒假前应对各实验室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如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对重点区域应进行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实验室符合安全要求。
3、规范假期实验室使用管理。确因教学科研需要使用实验室的,要求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并于学校放假前报学院(中心、所);同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实验结束关好门窗、水、电、气。
4、加强危化品及特种设备管理工作。加强实验室内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品、易制毒药品、大功率电器设备、压力容器及高压气瓶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必须妥善管理,化学危险废物、废液应集中安全存放。
5、寒假期间,学生巡查队将不定时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相关单位。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