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方案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广东省、广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以及学校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春季开学各项工作安排的通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方案。
一、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
1、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院、研究院(所)原则上应全部暂停各类教学实验、尽量暂停各类科研实验,教师和学生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2、对于部分无法停止或特殊原因需要开展的实验,在遵循各级防控措施前提下,学院、研究院(所)严格审批,实行实验室开放管理清单制,严格审核实验情况及实验人员与疫情的接触情况。实验室负责人要合理安排实验,以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人员聚集为原则,制定实验人员工作安排表,明确实验人员、实验时间、实验内容及联系方式,说明开展实验必要性和风险性评估及防范措施等,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填写《2020年暨南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开放审批表》(见附件1),通过OA系统上报学院、研究院(所)审批。
3、各学院、研究院(所)逐一核实申请开放的实验室拟开展实验情况,确保无隐瞒、无遗漏、无错误,并将审批通过的《2020年暨南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开放审批表》,统一上传OA系统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审批。未通过审批的实验室一律不得开放。
4、涉及新型冠状病毒研究与攻关的实验室与实验人员,须报所在学院、研究院(所)审核,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报学校审批,通过审批后方可开展实验活动。
5、疫情防控期内,所有使用的实验场所和参加实验的人员情况,各学院、研究院(所)必须当日以微信或QQ的形式报告至实验室技术安全科饶星科长。
6、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合相关职能部处对各学院、研究院(所)的实验室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反规定开展实验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暨南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处理。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1、各学院、研究院(所)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对各实验室进行管理,保持通讯畅通,并将方案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存档备查。
2、各学院、研究院(所)需要加强实验人员健康信息的日常管理,做好实验室和实验楼栋的清洁消毒工作,对进入实验室大楼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监测和要求佩戴口罩,并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对未佩戴口罩进入者应当予以劝阻。
3、各学院、研究院(所)要做好实验室关闭期间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实验耗材以及危险品(含危化品及危险废弃物)等均处于安全管控状态。
4、正式开学后,各学院、研究院(所)必须对所有实验场所进行综合检查,排除疫情和安全隐患后方可重新启用。同时科学调配实验场所使用时间,控制人员密度,配备相应防护设备,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定期清洁消毒。
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管理工作
1、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http://www.ilab-x.com)已提供覆盖255个专业类别的2069个实验项目的虚拟仿真教学资源,并提供在线实验教学支撑。
2、各学院、研究院(所)可组织已具备虚拟仿真实验条件的实验课程开展线上教学。实验任课教师按需选用相关教学资源,学生自行登录平台注册后即可学习。
四、主要业务工作
1、2020年中央财政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实验室建设项目执行以及2021年项目申报:此项工作可能延迟,具体安排以相关通知为准。
2、大型仪器设备申购论证及实验室环境改造论证:以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各实验室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我处实验室建设科。论证会议的召开视疫情发展情况而定,首选视频会议方式。
3、新增仪器设备的审核登记:各位师生将待审核的材料装入文件袋后投入行政楼310办公室门口的资料投递柜,并留下联系电话等信息,我处工作人员将定期集中进行审核处理。
4、贵重仪器开放共享:临时调高部分导师用户的使用预警值,做好登记、备查;共享平台的充值审核工作视财务处报账大厅的开放情况而定。如果可以提交财务网报单,各位师生可将转账单装入文件袋投入行政楼308办公室门旁的转账材料投递箱,留下联系方式等信息,我处工作人员定期完成审核工作。
5、仪器设备开箱验收:原则上不进行开箱验收工作。如确实急需验收,需先与我处实验室设备管理科联系,明确验收工作的细节要求,以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将开箱记录表、验收报告等材料投入行政楼310门旁的资料投递箱中。
6、仪器设备维修:在处网站上发布仪器设备维修厂商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大型仪器设备维修推后进行,确有需要急需审核的,首选在线视频会议方式,必要时错峰去现场核实情况,审核通过后由用户自行联系维修厂商。
7、离校、退休人员的固定资产信息审核:以线上办公方式进行。相关老师将表格拍照发送至我处实验室设备管理科,经审核后,我处将审核结果告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同时我处做好资料登记,存档备查。
8、危化品申购审核:以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9、实验废液处理工作:原则上不进行废液回收处理工作。
10、仪器设备报废管理:原则上不进行设备现场报废工作。
11、仓库暂停开放。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综合科:王老师,电话:13570353884,邮箱:lims@jnu.edu.cn
实验室技术安全科:饶老师,电话:13602494122
实验室建设科:李老师,电话:13751808580
实验室设备管理科:张老师,电话:1892880330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0二0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