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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5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暨南大学关于编报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2021-2023支出规划和2021年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暨财〔20209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12023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库在库项目调整及新增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要建设支撑三层次实验教学体系的实验教学资源平台为工作目标今年中央国库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包含了学科基本实验平台综合应用实验平台研究设计实验平台3个项目系列,其定位各有侧重、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侨校特色的实验教学资源建设格局。

(一)学科基本实验平台项目。以满足本科实验教学大纲中实验教学需求为建设目标,支持范围:1.本科实验教学大纲所需设备的填平补齐;2.老旧设备(使用年限10年及以上)的更新、升级;3.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学实验室环境改造。

(二)综合应用实验平台项目。以培养学生综合思维和应用能力的实验平台为建设目标,支持范围:1.实验教学内容改革所需条件建设(包括实验课程和实验项目等);2.实验教学方法或手段提升所需设备购置(明确所对应的课程体系);3.特色教学平台建设。

(三)研究设计实验平台项目。以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公共平台为建设目标,支持范围:1. 院系公共平台建设;2. 创新实验室建设。

二、填报要求

1.在库项目调整。各单位根据实验室硬件需求变化及设备市场价格变化调整预算,对已入选20202022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库尚未出库的项目,按照申报说明修改项目申报材料(附件2-5)。

2.新增项目申报。各单位根据需求和申报说明编报项目申报材料(附件2-5)。

3.材料报送。项目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请各单位于2020515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及纸质版2021年项目排序表(附件6,需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实验室建设科(行政楼331)。联系人:李老师、马老师,联系电话:85220069/85220068电子版发送至设备处邮箱。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成立学院实验室建设工作小组,涵盖院长或主管副院长、实验中心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等。按照公开收集建议、集体讨论、专家论证、民主决策的程序开展项目遴选工作。

2.项目建设内容需在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经费支持范围内,项目编报应符合财务处通知要求。

3.项目预算须精细合理,货物及服务类项目提供采购清单和三家询价依据,工程类项目提供工程预算书。

 

附件:2021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附件.rar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