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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6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粤教保20201号)、《学校实验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粤教防组202033号)和《2020年暨南大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见附件123)的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校实验室科研及教学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为实验室重新启用排除安全隐患,学校将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实验室自查整改阶段(即日起-202059日)

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制度进行自查,主要自查以下内容:

1、责任体系、规章制度、风险评估、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文档、实验场所、安全设施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电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安全。(参见附件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

2、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的防控意识、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实验室的相关物资储备与清洁消毒工作;制订明确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责任到人。(参见附件5《暨南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指引》)

各实验室组织相关负责人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制定详细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如实填写《暨南大学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见附件6)提交各二级单位。

各单位组织相关负责人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制定详细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建立安全隐患台账。

(二)学校检查阶段(2020511-2020515日)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学校组织专家到各个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二、具体要求

1、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层层抓落实,不留任何安全死角。

2、检查中发现问题一律发整改通知书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将按《暨南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pdf

        2.《学校实验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docx

        3.《2020年暨南大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docx

        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doc

        5. 暨南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工作指引.docx

        6. 暨南大学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xls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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