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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9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根据《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https://www.jnu.edu.cn/2020/0426/c2619a480343/page.psp)要求,现将具体检查计划通知如下:

   一、检查计划

序号

检查时间

受检单位

受检楼宇

1

512日上午08:30-11:30

纳米光子学研究院

番禺校区教学楼

药学院

番禺校区DF2

化学与材料学院

番禺校区DF1

新能源技术研究院

番禺校区D

环境学院

番禺校区BD

光子技术研究院

番禺校区B

环境气候研究院

番禺校区B

2

512日上午08:30-11:30

基础医学院

医学院大楼5

中医学院

医学院大楼7

动物中心

医学院大楼11

护理学院

医学院大楼

口腔医学院

医学院大楼

3

513日上午08:30-11:30

药学院

药学院大楼、第二理工楼、老生医楼

化学与材料学院

化学楼、第二理工楼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生科楼、第二理工楼

4

513日上午08:30-11:30

理工学院

蒙民伟楼、第二理工楼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南海楼

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

蒙民伟楼、土木楼

5

514日上午08:30-1130

先进耐磨蚀及功能材料研究院

第二理工楼、老生医楼

衰老与再生研究院

第二理工楼

粤港澳中枢神经再生研究院

第二理工楼7、大气楼

质谱仪器与大气环境研究所

大气楼、图书馆

实验技术中心

生科楼南楼

6

514日上午08:30-1130

生物医学转化研究院

成教楼8-9

病原微生物研究所

成教楼7

肿瘤研究所

成教楼6

药学院

成教楼6

粤港澳中枢神经再生研究院

成教楼5

地下水与地球科学研究院

成教楼4

中医学院

成教楼3

化学与材料学院

老印刷厂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老印刷厂

     二、检查方式

(一)专家组负责制

此次检查,全程由专家组负责,专家组由校内专家组成。

(二)检查流程

此次不听汇报,专家组实地查看实验室安全情况。

三、检查结果

根据检查中发现问题进行校内通报,并按时整改,情况严重单位将按照《暨南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要求进行约谈。

四、检查要求

(一)受检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采取全面检查方式,检查期间要安排好人员陪同检查,确保实验室处于工作状态,并配合好检查组专家工作。

(二)珠海校区、深圳校区和华文学院根据学校要求自行组织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学校。

特此通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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