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月份第1次实验室废液转移处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6
校内各单位:
2020年5月份第1次实验室废液转移处置工作定于5月28日和29日上午进行。为使废液转移处置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待回收废液必须使用25L专用桶,并在废液桶外贴上标签(主要成份:废液主要成分,危险情况:酸碱填写腐蚀、有机物填写有毒,安全措施:封装,产废单位写:暨南大学XX学院,地址:楼宇房号,电话:相关实验室人手机,批次:空,生产日期:回收当天日期),标签要清晰,方便送审。
2、没有按上述要求操作的,概不接收。
3、回收时间及地点:
5月28日上午09:30—10:00
石牌校区: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仓库和药学院大楼回收实验室废液,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回收准备工作,请按时送到指定地点,装满即止,并注意运送安全。
5月29日上午09:30—10:00
番禺校区:在番禺校区南门内侧回收实验室废液,请番禺校区各单位按要求做好回收准备工作,按时将废液送到指定地点,装满即止,并注意运送安全。
没有在上述时间和要求内送达的单位,请自行做好安全处理工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