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7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8号)要求,为做好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和方式
(一)填报四项数据表。分别是《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专任实验室人员情况表》(基表五)、《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各数据表样表及填报说明见附件1。
(二)报送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19-2020学年(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三)报送数据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登录“实验室数据上报系统”报送数据,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2,专业代码见附件3。
二、报送时间
网上报送截止时间是2020年9月20日,请各相关单位务必在此时间前完成数据网上填报工作,并将纸质材料送交行政楼331室。
三、数据核实与抽查
数据核实与抽查时间是2020年9月21日至25日,我处将组织专家组审核并抽查部分单位上报数据。
四、相关要求
(一)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是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广东省教育厅要求完成的年度重要任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数据审核,实验课程、实验项目和人时数数据须与人才培养方案、本年度实验教学大纲一致,确保数据真实。
(二)四项数据表经网上填报、审核、导出、打印,形成纸质报送材料,纸质报送材料须经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院章(请用A4纸打印1份)。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9月7日
(联系人:马如停,电话:85220068,交流QQ群:63602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