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现场核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5
各学院、研究院(所、中心):
根据《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8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我校仪器设备全面开放共享,强化仪器设备使用过程的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综合效益,我处将组织核查小组对全校单价30万元(含)以上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具体核查要求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16日。
二、核查方式
结合2019年暨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使用情况及2019-2020学年《贵重仪器设备表》上报数据情况,选择部分学院、研究院(所、中心)进行核查。
三、核查内容
1.2019年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
2.2019-2020学年《贵重仪器设备表》数据报送的真实性;
3.控制器安装情况;
4.贵重仪器设备原始使用记录;
5.仪器设备及人员管理情况。
四、核查要求
1.请各学院、研究院(所、中心)高度重视,单价30万元(含)以上仪器设备原则上必须加入共享平台,无法加入共享平台的仪器设备必须书面说明原因,并由学院、研究院(所、中心)统一盖章交至行政办公楼307,番禺校区交至图书馆624-3;
2.核查小组将对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情况进行考评,《贵重仪器设备考评表》见附件1,《贵重仪器设备清单》见附件2;
3.根据考评结果,对考评优秀单位进行表扬,考评较差单位将被约谈、通报批评、予以限期整改并纳入下次核查范围。若整改不到位,将联合职能部门限制同类仪器设备的论证,核减相关仪器设备购置经费。
联系人:饶欣远,联系方式:8522839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