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中秋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30
各学院(中心、所):
为确保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制定实验室安全值班表,并切实履行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2、假期前组织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结合各单位实验室安全整改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消除安全隐患,对重点防护区域采取专门的措施,确保安全。
3、加强假期安全教育,假期期间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人员出入要做好登记,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假期原则上不安排高危及过夜实验,如必须安排,须进行完备的实验预判、报批和安全防范工作。
4、加热、高温以及长时间不断电设备要做好必要防护措施,安排人员值守、安装实时监控设施设备;贵重仪器设备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要按规定妥善保管,严格规范管理和使用,严防丢失或被盗。
5、严禁在实验室使用大功率明火设备,严禁在实验室使用电磁炉烹饪饭菜,严禁在实验室进食,严禁在实验室过夜,确保安全实验。
6、实验废弃物(尤其是废液)要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