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2月份第2次实验室空试剂瓶和固态试剂转移处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1
校内各单位:
2020年12月份第1次实验室空试剂瓶和固态试剂转移处置工作定于12月14日上午进行。为使转移处置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空试剂瓶
待回收废空试剂瓶必须使用纸箱封装,并在纸箱外贴上标签(主要成份:空瓶,危险情况:酸碱填写腐蚀、有机物填写有毒,安全措施:封装,产废单位写:暨南大学XX学院,地址:楼宇房号,电话:相关实验室人手机,批次:空,生产日期:回收当天日期),标签要清晰,方便送审。
二、待回收固态试剂
1.每一个固态试剂瓶必须张贴标签,标签必须包括试剂名称、实验室信息、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
2.装箱要牢固,箱外张贴试剂清单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印制的棕色不干胶标签,请不要使用外观有破损、底部不牢固的包装箱。
3、无机氧化剂与氯磺酸均不得混合存放。
4、氧化剂不得与松软的粉状可燃物混合存放。
5、遇水燃烧物不得与含水的液体物质混合存放。
6、待现场工作人员开箱确认无问题时,方可接收。
7、本次回收不包括剧毒、含汞、易爆和重金属等化学物质。
三、特别提醒:所有回收的空玻璃瓶中不允许有液体。
四、没有按上述要求操作的,概不接收。
五、回收时间及地点:
番禺校区:12月14日上午09:30—10:30在番禺校区F2栋后门货梯间门口(化材学院与药学院之间的通道)回收空试剂瓶和固态试剂,请番禺校区各单位按要求做好回收准备工作,按时将空试剂瓶和固态试剂送到指定地点,装满即止,并注意运送安全。
没有在上述时间和要求内送达的单位,请自行做好安全处理工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