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0年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回头看”现场核查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所、中心):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0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0〕103号)》的文件精神,落实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和审计署对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考核与监管要求,推进我校仪器设备全面开放共享,实现仪器设备使用过程的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综合效益,我处结合各单位2020-2021上半学年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对2020年9月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第一次核查结果,开展“回头看”现场核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8日。
二、核查范围
全校2020年12月16日前入账单价40万元(含)以上用于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暨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表》见附件1。
三、核查内容
1.2020-2021上半学年仪器设备使用及开放共享情况;
2.仪器设备加入共享平台及控制器安装落实情况;
3.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是否完备;
4.仪器设备信息化管理情况;
5.仪器设备异常使用预警设置。
四、核查要求
1.请各学院、研究院(所、中心)高度重视,单价40万元(含)以上用于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必须全部纳入共享平台,进行信息化管理;
2.各学院、研究院(所、中心)必须配有专职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管理仪器设备,落实各级管理职责;
3.我处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对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情况进行考评,《暨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考评表》见附件2;
4.根据核查考评结果,考评较差单位将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予以限期整改并纳入下次核查范围,若整改不到位,采取闲置仪器校内调剂、联合职能部门核减仪器设备购置经费和限制同类仪器设备的论证等措施。
联系人:饶欣远,联系方式:8522839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