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学院(研究院、中心):
寒假将至,为确保学校实验室的安全和正常运行,现开展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实验室自查整改
各单位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的要求,在寒假前完成自查以及整改工作,主要自查以下内容:
1、责任体系、规章制度、风险评估、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文档、实验场所、安全设施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2、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电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安全;
各单位组织相关负责人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制定详细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将自查以及整改工作情况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学校检查(2021年1月8日-1月12日)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学校组织专家到各个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1、检查安排
序号 | 检查时间 | 受检楼宇 | 受检单位 |
1 | 1月8日上午8:30-12:00 | 番禺校区实验室 | 药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 |
2 | 1月8日上午8:30-12:00 | 番禺校区实验室 | 环境学院、纳米、光子、新能源、环境气候 |
3 | 1月11日下午14:30-17:30 | 医学院大楼、药学院大楼 | 基础、口腔、中医、护理、动物中心、药学院 |
4 | 1月12日上午8:30-12:00 | 第二理工楼、生科院大楼 | 生科院、实验室技术中心 |
5 | 1月12日上午8:30-12:00 | 化学楼、第二理工楼、大气楼 | 化学与材料学院、粤港澳中枢神经再生研究院、先进耐磨蚀及功能材料研究院、大气环境安全与污染控制研究所、衰老与再生医学研究院、先进与应用化学研究院、药学院 |
6 | 1月12日下午14:30-17:30 | 成教楼、旧印刷厂楼、旧生医楼 | 转化院、病原微生物研究院、粤港澳中枢神经再生研究院、地下水研究院、药学院、肿瘤所、中医、基础医学院、化学与材料、先进耐磨蚀及功能材料研究院 |
7 | 1月12日下午14:30-17:30 | 蒙民伟理工楼、南海楼、第二理工楼、力学与土木工程楼 | 理工学院、理工学院食品系、食品安全与营养研究院、信息技术学院、力学与土木工程 |
2、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全程由专家组负责,不听汇报,实地查看实验室安全情况。专家组由校内以及校外专家组成。
3、检查结果
根据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发放整改通知书,各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按时完成整改。
二、检查要求
(一)受检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采取抽查方式,重点检查前期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请安排好人员陪同检查,确保实验室处于工作状态,并配合好检查组专家工作。
(二)珠海校区、深圳校区和华文学院根据学校要求自行组织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学校。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