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水平,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春节、寒假和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新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建党100周年,确保实验室安全对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意义重大。各单位要切实扛起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和落实危险化学品管控措施,认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和闭环整改。各级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教学老师要确实担负起一线安全员的责任,严格抓好教学活动和课余时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管理无失职、无漏洞、无死角。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改工作
各单位根据学校组织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要求及安全隐患清单,举一反三,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管理体制、安全宣传教育、危险源管理、安全设施与环境和安全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抓好问题整改和安全防范,确保整改情况落实到位。
三、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督导检查
3月4日-5日,学校将组织对全校实验室安全进行督导检查,实地查看实验室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前期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请各单位安排好人员陪同检查,确保实验室处于工作状态,并配合好检查组专家工作。根据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学校将发放整改通知书,各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按时完成整改。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 检查时间 | 受检楼宇 | 受检单位 |
1 | 3月4日上午8:30-12:00 | (1)第二理工楼、生科院大楼 (2)化学楼、第二理工楼、大气楼
| (1)生科院、实验室技术中心、
(2)化学与材料学院、粤港澳中枢神经再生研究院、先进耐磨蚀及功能材料研究院、大气环境安全与污染控制研究所、衰老与再生医学研究院、先进与应用化学研究院、药学院 |
2 | 3月4日下午14:30-17:30 | (1)成教楼、旧印刷厂楼、旧生医楼
(2)蒙民伟理工楼、南海楼、第二理工楼、力学与土木工程楼 | (1)转化院、病原微生物研究院、粤港澳中枢神经再生研究院、地下水研究院、药学院、肿瘤所、中医、基础医学院、化学与材料、先进耐磨蚀及功能材料研究院 (2)理工学院、理工学院食品系、食品安全与营养研究院、信息技术学院、力学与土木工程 |
3 | 3月5日上午9:00-12:00 | 番禺校区实验室 | (1)药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 (2)环境学院、纳米、光子、新能源、环境气候 |
4 | 3月5日下午15:00-17:30 | 医学院大楼、药学院大楼 | 基础、口腔、中医、护理、动物中心、药学院 |
珠海校区、深圳校区和华文学院根据学校要求自行组织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学校。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