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论证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7
各相关单位、老师:
为确保学校仪器设备购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推动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专家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必要性和技术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论证的决定性作用,现在全校范围内进一步遴选贵重仪器设备(20万以上)论证工作专家,完善现有专家库,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校内各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专家主要职责
参与贵重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与评审、设备验收、报废鉴定等相关工作。
三、专家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办事公正,为人正直。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外教学、科研前沿状态和发展趋势。
3、精通本专业仪器设备运作原理,熟悉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管理工作。
4、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从事相关领域管理工作满8年,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职称、工作年限、年龄等要求可适当放宽。
四、论证类别
1、文、经、管类设备
2、生、医、药、环境、光学、理工类设备
3、安全类设备
4、计算机系统软件、数据库、网络设备类
5、结构、建筑类设备
6、其他通用、专用设备
五、相关要求
1、每位专家可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同时申报多个类别。专家经审核合格后,将列入学校专家库,今后将根据需求抽取专家库成员参与设备论证等相关工作。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根据需要不定期调整专家库成员,对长期不参与论证等相关工作的专家将予以清退。原专家库成员,此次需重新上报。
2、请符合条件的老师于2021年4月25日前将专家登记表(附表)电子版发至邮箱dhaixin@jnu.edu.cn或QQ邮箱,或将纸质版登记表报送至行政楼331室。联系人:董海新,联系电话:85220068,QQ:99384515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