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全校不规范使用贵重仪器设备控制器终端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6-03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统筹管理,优化资源配置,规范统计数据,提升我校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水平,结合近一年三轮现场核查情况,落实2021年第12次校长办公会会议精神,执行会议决定,对全校贵重仪器设备(单价≥40万元)不规范使用控制器终端的单位予以警告、全校通报,不规范使用控制器终端的单位为:理工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药学院、环境学院、粤港澳中枢神经再生研究院、纳米光子学研究院、环境与气候研究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衰老与再生医学研究院10家单位。

全校各单位务必按照学校要求,规范使用贵重仪器设备控制器终端,确保共享平台能采集到仪器设备真实、完整使用记录。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一周内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报备相关情况,否则将视为拆除控制器终端行为。

特此通报 

附件-不规范使用控制器终端的贵重仪器设备情况.xlsx  

  

暨南大学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