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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1上半年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7-08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和《暨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管理细则(试行)》文件精神,落实对我校单价40万元(含)以上仪器设备(以下简称“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强化仪器设备“信息化、精细化”管理,规范仪器设备数据采集,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我处根据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采集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对全校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如下通报:

截止2021年6月30日,我校单价贵重仪器设备815台,除去用于医疗、网络服务的贵重仪器设备外,需要纳入共享平台进行信息化采集的贵重仪器设备共有640。对学院、研究院(中心)的贵重仪器设备数量、共享率、平均使用机时、共享平台未能采集到机时的仪器设备数量、使用机时低于240小时的数量的仪器设备数量等数据进行统计。各学院、研究院(中心)贵重仪器数量及共享概况见下表:

  

备注:1.以上使用机时通过共享平台采集,因少数仪器设备不规范使用,存在一定偏差;

2. 此表贵重仪器设备指需要纳入共享平台进行信息化采集的贵重仪器设备;

3. 共享率=加入共享平台数量/贵重仪器设备数量

4.  使用机时统计时间:202111日至630

5.  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详细情况见附件一。对于仪器设备利用率较高的单位予以表扬,平均使用机时过少的单位予以批评。

请各学院、研究院(中心)高度重视,对本单位贵重仪器设备进行自纠自查,若发现存在未加入共享平台、使用机时为零或过少、虚假登记机时等问题的单位请抓紧整改,切实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若整改不到位,学校视情况对该单位采取核减各项建设经费和仪器设备购置费、核减研究生招生指标、限制同类仪器设备论证、限制仪器设备管理员参加学校“十佳教辅”评选以及将闲置和使用时极少的仪器设备调拨等处罚措施。

若有疑问,请联系饶欣远老师,电话85228391。

特此通报

附件一-我校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明细.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