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学校各二级单位(学院、所、中心等):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等各级领导关于实验室安全的要求,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活动。现将有关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自查整改阶段(即日起-9月26日)
各单位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见附件)进行自查,主要自查以下内容:
1、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文档、实验场所、安全设施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2、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电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安全;
各二级单位要在《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上发起自查任务,督查各实验室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制定详细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并在《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上如实填写检查和整改情况。
(二)学校检查阶段(9月27日-9月30日)
按照上级和学校的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学校组织专家到各个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具体的检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各级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强化忧患意识,强化安全发展的理念,把抓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问题导向、责任导向、效果导向,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浓厚工作氛围,为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全校安全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安全检查 。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坚持警钟长鸣,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重点检查各类危险物品的存储、运输、充装、废弃物处置和病原微生物的合规管理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情况,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等。及时纠正个别实验室存在安全管理混乱、违章作业、危化品不按专区存放等突出问题。继续保持对重点防范单位的高压态势,切实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全校度过一个安全、祥和中秋国庆佳节。
(三)扎实落实整改,促进安全管理能力大提升。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排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尤其是要加强安全工作的督查落实,对于发现的问题,各安全责任单位要在《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上进行整改,真正做到以检查促整改和闭环管理,全面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本次检查将纳入计分管理。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