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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1月份实验室安全管理计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2-17

校内各单位:

根据11月份安全检查情况,现通报如下:

一、隐患情况

11月份,省科技厅组织对我校进行1次动物安全专项检查;我处组织人员对珠海和深圳校区进行了1次综合检查和对全校进行了8次不定时巡查,共发现66个实验室安全隐患。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院情况

本月是实验室安全管理计分制正式实行的第2个月,大部分二级单位能够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督促所属实验室进行安全隐患整改,除先进与应用化学合成研究院和化学与材料学院未按时限完成整改,其他单位均按时完成整改(详见附件1)。

(二)实验室情况

从本月发现的安全隐患数量分布和整改情况可以看出,一是实验室安全隐患主要集中在药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环境学院和化学与材料学院等单位;二是全校共查出安全隐患为66个,按要求限时整改了64个,整改完成率为96.97%;三是目前已有10个实验室扣分已达3分及以上(计6分需关停实验室2天并进行整改)(详见附件2)。四是针对已扣10分的番禺校区药学院F2栋427实验室,请药学院按要求对其关停2天处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是11月份未完成整改的二级单位,务必做好整改工作并分析未整改的原因,把实验室安全管理计分制工作做实做细。

二是严格落实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计分制实施细则》,达到6分关停2天并进行整改。针对计分接近6分的10个实验室,请切实按照教育部检查标准抓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三是各单位、各实验室负责人要提高意识,按时按要求在检查系统中提交整改。

四是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对应拿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坚决整改、闭环消号,破解“落实难”的问题。

五是根据生态环保部门要求,实验室废弃物存储点务必贴好标签和警示标识,并做好台账(包括并不限于废弃物名称、转移数量、时间、负责人等信息)。

特此通报


附件1:11月份学院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表.xlsx

附件2:累积扣3分及以上实验室清单.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