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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1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 号)文件要求,教育部将于今年3月启动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为进一步做好迎接主管部委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工作现将我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二级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工作安排

1二级单位自查自纠阶段(3月21日—4月1日)

各单位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1)要求,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同时编写自查自纠报告(附2),填写《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1.1)、《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1.2)。

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要上报实验室安全管控平台,并对发现的隐患要在4月1日前整改完成,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2、学校检查阶段(4月2日-4月12日)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将上报实验室安全管控系统,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扣分同时,学校会组织专人对各学院的实验室安全文档进行检查。

3、二级单位整改阶段(4月13日-4月20日)

各单位对学校检查阶段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学校将依据相关管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41日前将《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2《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表1.1)及《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附表1.2)发送至mashuyan1983@jnu.edu.cn纸质文档签字盖章后送至行政楼331,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85222091。

特此通知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docx

附件2 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二级单位).doc

附表1.1  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xlsx

附表1.2  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xls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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