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部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 号)文件要求,教育部将于今年3月启动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为进一步做好迎接主管部委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工作,现将我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工作安排
1、二级单位自查自纠阶段(3月21日—4月1日)
各单位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1)要求,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同时编写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填写《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表1.1)、《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附表1.2)。
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要上报实验室安全管控平台,并对发现的隐患要在4月1日前整改完成,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2、学校检查阶段(4月2日-4月12日)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将上报实验室安全管控系统,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扣分。同时,学校会组织专人对各学院的实验室安全文档进行检查。
3、二级单位整改阶段(4月13日-4月20日)
各单位对学校检查阶段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学校将依据相关管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4月1日前将《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表1.1)及《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附表1.2)发送至mashuyan1983@jnu.edu.cn,纸质文档签字盖章后送至行政楼331,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85222091。
特此通知
附表1.2 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xls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