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消防及水电等基础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以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党委政治保卫部、总务后勤管理处联合开展我校实验室消防及水电等基础安全专项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标准
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中第5、6、7条(见附件)的有关要求和标准开展检查。重点关注高温高压设备、基础消防设施及个人防护、实验室水电气使用及电动车充电问题。
二、检查范围、时间和形式
检查范围包括石牌、番禺、珠海和深圳校区所有实验室,其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党委政治保卫部和总务后勤管理处负责石牌和番禺校区实验室的检查,番禺校区管委会协助番禺校区实验室的检查,珠海和深圳校区管委会分别负责珠海和深圳校区实验室的检查。
检查时间为5月17日-19日,检查形式为现场检查。
三、检查具体安排
序号 | 检查时间 | 受检楼宇 | 受检单位 |
1 | 5月17日上午8:30-12:00 | 第二理工楼、生科院大楼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实验技术中心 |
2 | 5月17日上午8:30-12:00 | 第二理工楼、化学楼、老生医楼 | 衰老与再生医学研究院、先进与应用化学研究院、先进耐磨蚀及功能材料研究院、化学与材料学院 |
3 | 5月18日上午8:30-12:00 | 成教楼、旧印刷厂楼 | 转化研究院、粤港澳中枢神经再生研究院、肿瘤研究所、生科院、中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 |
4 | 5月18日上午8:30-12:00 | 医学院大楼,华医中心实验室 | 基础医学院、口腔、中医、护理、实验动物中心、第一临床医学院 |
5 | 5月19日上午9:00-12:00 | F组团、D组团 | 药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 |
6 | 5月19日上午9:00-12:00 | B组团、D组团、板房、教学楼、二期厂房 | 环境学院、环境气候研究院、光子技术研究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纳米光子研究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7 | 5月19日上午8:30-12:00 | 珠海校区 | 珠海校区各学院实验室 |
8 | 5月19日上午8:30-12:00 | 深圳校区 | 深圳校区各实验室 |
9 | 5月19日下午14:40-17:30 | 原药学院大楼、第二理工楼、大气楼 | 药学院、粤港澳中枢神经再生研究院、大气环境安全与污染控制研究所 |
10 | 5月19日下午14:40-17:30 | 蒙民伟理工楼、南海楼、第二理工楼、土木楼 | 理工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 |
四、隐患的整改
本次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将通过实验室安全管控系统上传并登记整改情况,不纳入计分管理。各单位须及时、有效对学校检查发现的隐患组织进行整改,能立整立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制定整改计划,严格落实闭环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第5、6、7条.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