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维修保养经费使用管理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2-06-01
根据2021年第9次校长办公会决议,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在2022年预算中新增设立贵重仪器设备维修保养经费100万元,专项用于贵重仪器设备日常维修、应急维修、保养及搬迁调试等费用后补助。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使用管理细则:
一、学校用于教学科研单价40万元(含)以上且纳入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管理的仪器设备,上述仪器设备日常维修、应急维修、保养及搬迁调试等,可申请使用该经费。
二、优先支持使用科研、学科建设或捐赠等经费支付仪器设备维修保养的单位或团队。
三、优先支持校级公共平台及院级公共平台的贵重仪器设备,积极面向校内外开放,并提供优质服务的单位。
四、支持开放共享、管理规范、运行成效良好,在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中考核优秀的单位。
五、支持校内调拨、从外院接收仪器设备的单位,启用该仪器设备前所需的搬迁调试费用。
六、支持开放共享成效良好,校外服务效益良好,取得高水平成果的仪器设备。
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仪器设备维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修复后的预期使用效益,综合确定资助比例及额度,其余自筹。原则上,校级公共平台自筹不低于30%,院级公共平台自筹不低于50%,团队平台自筹不低于70%。
八、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对修复后的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九、本工作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