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毕业生离校前试剂处理与交接工作的通知
各校区、学院(研究院、中心、所):
毕业生离校在即,为确保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开展,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实验室在毕业生离校前应对其使用的化学品、实验样品、自配试剂等材料进行彻底的清查盘点工作,确保清查工作无死角、无遗漏,建立清单目录、明确管理人员。
二、对于试剂样品标签模糊、脱落的情况,应及时补贴标识,保证每瓶确定成分的试剂、样品具有详细标签(成分、浓度、管理人、制备时间)。
三、对于过期无用的样品、试剂以及实验活动产生的废液、空瓶、碎玻璃、实验垃圾等,及时按学校指引清理;暂不能处理的,要做好试剂清单整理和分类妥善保管,并与实验室负责人及导师做好移交工作;历史遗留化学品由实验室统计清单明细上报学院,学院汇总填写附件《暨南大学历史遗留危险化学品摸查统计表》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技术安全科。
四、对于具有使用价值但实验室已不再需要的化学品,可通过学校化学品管理平台进行校内调剂给有需要的实验室。
五、对于确需保留的化学品、试剂、样品等(尤其是管控类化学品及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性质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与实验室负责人及导师做好购买凭证、试剂清单、台账明细的材料交接工作,落实安全保管人员和存放地点,避免实验样品、试剂脱管,未明化学试剂累积的情况。
六、严格做好日常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应当通过学校化学品管理平台做好台账记录,详细填写使用人、使用时间及数量等信息,加强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同时加强危险化学品的技术安全管理,防止危化品损坏、变质、泄漏、丢失和发生安全事故。
七、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自查自纠。各单位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