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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1月份第2次实验室废弃物转移处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1

校内各单位:

202211月份第2次实验室废弃物转移处置工作定于1122日上午进行。为使转移处置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待回收废液必须使用25L专用桶,并在废液桶外贴上标签(主要成:废液主要成分,危险情况:酸碱盐填写腐蚀、有机物填写有毒,安全措施:封装,产废单位写:暨南大学XX学院,地址:楼宇房号,电话:相关实验室人手机,批次:空,生产日期:回收当天日期),标签要清晰,方便送审。

2.废液按照酸、碱、盐和有机物进行分类送交,务必在废液标签上标记清楚

3.待回收废空试剂瓶必须使用纸箱封装,并在纸箱外贴上标签(主要成:空瓶,危险情况:酸碱盐填写腐蚀、有机物填写有毒,安全措施:封装,产废单位写:暨南大学XX学院,地址:楼宇房号,电话:相关实验室人手机,批次:空,生产日期:回收当天日期),标签要清晰,方便送审。

4.所有回收的空玻璃瓶中不允许有液体。

5.没有按上述要求操作的,概不接收。

6.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回收工作,严格落实与校外回收人员无接触回收原则,回收地点将设置警戒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二、回收时间及地点:

番禺校区:1122周二上午09:30—10:00在番禺校区D4东侧空路回收实验室废液空瓶,其中空瓶路东侧放置废液靠路西侧放置请番禺校区各单位按要求做好回收准备工作,按时将废液和空瓶送到指定地点装满即止,并注意运送安全。没有要求在上述时间内送达的单位,请自行做好安全处理工作。

石牌校区:因疫情原因,回收车辆无法入校,请石牌校区各单位自行做好废液和空瓶暂存工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