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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实验室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

校内各相关单位:

实验室是师生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安全关系到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要求,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各类实验室。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严禁将电动自行车(含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或将电池拆卸带入实验室或在实验室内充电

2.严禁在实验区域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等场所停放电动车或引线充电。

3.广大师生如发现电动自行车进入实验室的现象,请通过下述方式进行反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制度,公布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邮箱、电话、信箱等”之规定,现将我校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举报邮箱:oanquanke@jnu.edu.cn

电话:85220517、85222091

一经发现违规行为按照学校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关停所在实验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