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实验室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
校内各相关单位:
实验室是师生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安全关系到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要求,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各类实验室。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严禁将电动自行车(含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或将电池拆卸带入实验室或在实验室内充电。
2.严禁在实验区域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等场所停放电动车或引线充电。
3.广大师生如发现电动自行车进入实验室的现象,请通过下述方式进行反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制度,公布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邮箱、电话、信箱等”之规定,现将我校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举报邮箱:oanquanke@jnu.edu.cn
电话:85220517、85222091
一经发现违规行为,按照学校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关停所在实验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