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5
各相关学院(研究院、中心):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应急管理局、国家邮政局《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国市监网监发〔2023〕21号)以及《广东省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工作方案》和《广东省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学校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合规采购。危险化学品采购应当通过学校线上化学品采购管理平台进行,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违规寄递危险化学品。
2、加大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全过程安全闭环管理力度。全面摸清危险化学品存量情况,及时做好台账使用记录,同时排查危险化学品在储存、使用、处置等各环节中的安全隐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实验室事故的发生。
3、注重危险化学品相关政策法规和知识普及宣传,提升师生大众的辨别能力,做到依法依规采购、管理和使用危险化学品。请各单位通过集中观看或分散学习等方式,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广东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依法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的宣传视频(见附件)。
4、师生如发现实验室违规采购管理危险化学品等现象,请通过下述方式向我处反映。
举报邮箱:oanquanke@jnu.edu.cn
电话:85220517、8522209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