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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4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推动仪器设备及时维修和精心维护,学校印发了《暨南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搭建了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平台(yqwx.jnu.edu.cn规范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管理,现将报修方式和财务报账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修报账要求

1.即日起,单次报修或批量合同价格在1000元(含)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必须通过学校平台进行;

2.已经完成或正在维修的仪器设备,可沿用原有流程,但必须在本年度10月31日前完成财务报账,11月1日后,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不再受理学校平台的外的报账业务。

二、平台使用培训

1.培训时间:2023年9月7日9:30-11:00

2.培训内容:

1)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平台主要功能;

2)仪器设备报修、审批、验收、报账全流程演示。

3.培训方式:采用线上培训方式,请学院、研究院(中心)单位分管领导、实验室主任、资产管理员及仪器设备管理员等相关人员于培训当日9:25登录腾讯会议按需参会,会议号:490-855-637,会议密码:1906。

(联系人:饶欣远,电话:85228391,QQ工作群:706272833)

附件 暨南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实施细则.pdf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9月5日